关于申报首批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宣传部,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42号)和《河南省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4〕3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深入实施河南省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增强文化领域组织创新能力和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
基地是依托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等,集聚一批文化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创新链,并以集群化发展为特征的特定区域。
申请认定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编制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发展思路清晰、目标和任务明确,在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方面具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和条件支撑;
(二)文化产业集中度较高、产业规模较大,具有若干家创新能力较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特征鲜明的骨干企业,聚集一批文化科技型企业,具备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价值链或在产业链某一领域特色显著、成绩突出。在文化科技融合、文化产业相关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省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应有较为完善的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拥有一批支撑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能为文化产业相关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及创新创业服务。
二、申报程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宣传部门,对规划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推荐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确认为首批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三、 申报材料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推荐申报函;
(二) 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
(三)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四、其他事宜
(一)请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含电子版)。
(二)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胡明昕
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电子邮箱: hnskjtgxc@126.com
省委宣传部文改办:朱明鹏
联系电话:0371-65598093
电子邮箱:hnswgb2009@163.com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