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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正式启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6841    

  5月10日,《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赋权改革”)。
  开展赋权改革是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2021年重大改革事项,省科技厅作为牵头实施单位,根据国家赋权改革有关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实施方案》,对我省赋权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着力破解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束缚,释放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效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实施方案》按照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价值导向和系统设计的原则,明确了“三赋权”“一免责”“一保障”等5方面主要任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三赋权”一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由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二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三是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试点单位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一免责”即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在试点单位负责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等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其相关决策失误责任。“一保障”则是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和服务制度,从健全赋权决策机制、完善配套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等8个方面入手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发布后,我省将优先选择10家改革动力足、创新能力强、转化成效显著以及示范作用突出的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新机制和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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