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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出台十条措施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
时间 : 2021年08月17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66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防控疫情、救灾防灾、灾后重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日前,省科技厅针对性制定出台了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两场硬仗的决策部署,结合对灾区科技型企业受灾及科技研发受影响情况摸底排查时,收集到各方面反映的困难问题,省科技厅研究提出了十方面的针对性举措,统筹推动项目、资金、平台、人才、机构等创新要素向受灾地区集聚,全力帮助灾区解决创新发展难题。一是凝聚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两场硬仗的科技力量。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科技创新力量,积极投身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去,全力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救灾复产科技服务,确保做到“三覆盖”,即有科技需求的受灾地区全覆盖,受灾县、乡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全覆盖,受灾脱贫村、脱贫户的技术需求全覆盖。二是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推动新冠肺炎应急攻关项目实施,布局一批新的疫情防控攻关项目,围绕快速检测、广谱疫苗、中医药诊疗、干细胞治疗、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及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攻关,积极推进P3实验室建设,加快组织开展呼吸、康复等疾病领域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三是支持开展救灾救援和灾后重建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针对灾情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支持开展自然灾害精确分析研判和精准预报预警研究,支持研发应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火灾、泥石流等大型自然灾害场景的大载荷燃油动力无人机、发电机、机器人等应急救援装备,支持研发用于应急装备和物资生产、储运、临时性应急建筑模块以及危险建筑的快速改造、修复技术与装备。四是推动各类科技计划向受灾地区倾斜。推动现有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研发成果,及时向灾区示范、转化、推广,研究设立防汛救灾应急专项。统筹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等各类省级计划项目,重点向受灾县(市)倾斜。发挥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载体综合服务优势,加强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方面的科技指导服务。五是支持受灾地区建设各类科技平台载体。对受灾地区申报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实行“达标即建”。支持受灾地区优先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对受灾地区企业建设省级创新平台业绩突出的,择优推荐申建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六是支持受灾地区企业加快创新创业。支持受灾地区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全面落实受灾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受灾地区中小微企业参加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七是强化对受灾地区的人才智力支撑。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灾区一线、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现场科技服务。持续选派和新组建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灾区产业发展。对受灾地区外国人在豫工作提供便利,用人单位可全程网上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及时收集和帮助解决灾区外国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八是加大对受灾地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定期摸排掌握受灾地区企业融资需求,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受灾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重新认定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发挥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受灾地区科技型企业、涉及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九是开展针对性科技政策宣讲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为受灾地区企业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服务,围绕企业普遍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受灾地区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受灾地区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行动,为受灾地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十是建立完善协同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支持服务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专门的政策措施,为疫情防控、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受灾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排查科技型企业受灾及科技研发受影响情况,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创新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当好惠企政策“宣传员”、企业项目“代办员”、困难问题“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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