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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12月26日  来源 : 河南省发改委网站  作者 :   浏览次数 : 8832    

豫发改收费〔2018〕1045号

关于河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秩序,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检测收费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执行。新规定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

各级要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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