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文〔2017〕31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排除社会困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在民政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店乡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罗山县2016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罗山县2016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高店乡人民政府
楠杆镇人民政府
竹竿镇人民政府
朱堂乡人民政府
周党镇人民政府
彭新镇人民政府
尤店乡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