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2018〕23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山县加快落实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加快落实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8日
罗山县加快落实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2018〕1号文件、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及商务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邮政局和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关于印发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91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带动广大农民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引领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网络构建为基础,以模式创新为引领,以技术应用为支撑,以共享协同为重点,切实破解制约城乡物流网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物流网络化、集约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依托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引导城乡物流高效集约。
坚持问题导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城乡物流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坚持因地施策与注重实效结合。综合考量各地的基础条件和配需,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坚持试点示范与以点带面相结合。通过引方向、促改革、立标杆等方式,将成熟经验向全县推广。
三、工作目标
着力加强部门合作和行业联动,推动现有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网络设施与郑州现代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节点建设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四、项目(一期)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
县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对物流企业建设项目及时进行立项申请备案,加快推进项目联审联批和前期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
县商务局:负责物流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及商务领域市场监督执法,积极帮助企业争取项目资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物流企业建设用地预审、征用及报批。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指导物流企业按照节点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原则,科学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及农村物流站场运营服务规范;在有条件的乡镇,将客运站点与物流网络节点建设配套融合,实现客货运输融合发展;从安全、环保、服务规范等角度出发,在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城各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要求和推动散布于县城各个角落的小微物流公司入驻园区、融入体系。(2018年12月31日前)
县财政局:积极争取将物流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及省、市涉农或扶贫专项扶持补助资金范畴。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项目企业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规范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2018年12月31日前)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县供销社:整合现有乡镇连锁超市、农资站、便民店、三农服务站等资源,规范现有物流运输配送渠道,积极配合融入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罗山分公司:引导整合全县范围内现有小散乱快递网点,规范现有快递运输配送渠道,积极配合融入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2018年12月31日前)
县公安局:负责项目建设及经营中的治安环境安全,负责处理扰乱项目企业正常建设及经营的行为,为项目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各乡镇(街道):澄清辖区现有物流、快递、邮政、供销点等底子,积极配合物流企业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和标准化配置。协调解决物流企业在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项目选址、土地征用、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18年12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罗山县农村物流网络体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切实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协调解决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土地、建设、环境等方面问题,积极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