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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罗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  来源 : 县商务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11364    

罗政文〔2018〕88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罗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罗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汪明君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胡向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  林祖炎  (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

组书记)

 

     员:段发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汉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谢卫东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凯志   (县商务局负责人)

    (县农开扶贫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周明海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方金平   (县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徐大钧   (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继成   (县农业局局长)

涂光成   (县畜牧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国义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陈启祥   (县统计局局长)

孙文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传辉   (县教体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虎大勇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世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忠东   (县国税局局长)

    周新民   (县地税局局长)

    (县特色商业区主任)

林荣月   (县供销社主任)

    (中国邮政罗山分公司总经理)

   张德庭   (县新华书店经理)

       (人民银行罗山支行行长)

    (中国电信罗山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罗山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罗山分公司总经理)

龚廷树   (宝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家成   (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成家   (丽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明忠   (东铺镇镇长)

       (尤店乡乡长)

        (高店乡乡长)

        (竹竿镇镇长)

         (楠杆镇镇长)

   徐绍玮   (庙仙乡乡长)

        (子路镇镇长)

   桂俊峰   (青山镇镇长)

        (莽张镇镇长)

        (朱堂乡乡长)

  林华杰   (灵山镇镇长)

   陈剑锋    (潘新镇镇长)

  孙耀湘    (彭新镇镇长)

   付大兵    (周党镇镇长)

   方绳武    (定远乡乡长)

         (山店乡乡长)

   方兆平    (铁铺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 刘凯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尤其是统筹协调跨部门的沟通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在县内宣传平台开辟电子商务推广专栏或专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和重大成就。

(三)县农开扶贫办:负责制定全县电商扶贫开发的政策方案,指导全县扶贫开发、电商扶贫工作,协助县财政局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县商务局做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做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发展改革委: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安排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五)县财政局:统筹协调安排国家、省及我县财政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专项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考评,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使用。

(六)县工业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加电子商务协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知识培训。负责在全县范围普及电子商务和网络信息的应用,并进行有效管理。

(七)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罗山县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应用推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大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

(八)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畜禽产品企业和合作社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九)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推进罗山县旅游景点及配套服务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加强各旅游景点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营销和推广。

(十)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集团罗山分公司:制定全县运输物流服务标准,整合邮政、物流等相关资源,服务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十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检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网络营销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大罗山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的认证支持。

(十二)县供销社:大力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县、乡、村三级供销网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为罗山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流基地等发展载体的规划建设服务工作。

(十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十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十七)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县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九)县教体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

(二十)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罗山支行:负责将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网店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负责协同电子商务企业做好支付平台相关建设。

(二十一)县特色商业区:负责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联合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做好电商培训工作。

(二十二)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网销产品培育开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电商人才培训及综合服务等工作。

(二十三)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罗山分公司:负责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村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宽带速度和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在资费方面的优惠待遇;充分利用骨干网络提供的电商平台,打造罗山自有信息数据库和云计算平台。

                                           2018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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