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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17年03月09日  来源 : 政府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009    

罗政办〔2017〕18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农村有机可燃物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2017年全面推广“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实施秸秆等农村有机可燃物焚烧远程监控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罗山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农业产生的有机可燃物(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较多,做好禁烧工作,对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近年来,在省、市、县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我县已建立起“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县督导为主、乡镇(街道)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极大地增加了行政成本,面对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积极探索禁烧长效监管的方法路径。利用“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秸秆等农村有机可燃物燃烧,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从源头上打破传统监控在时间、空间上的诸多限制,可有效解决监管区域大、人力监管难的问题,为禁烧工作开辟了崭新路径,既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又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在我县全面推广具有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意义。

二、工作原理

“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包含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平台和防燃自动预警平台,系统融合了视频实时监控技术、图像智能分析技术、计算机智能学习技术、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具有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功能等优点。依托移动通讯部门基站铁塔资源,在铁塔顶端安装高清网络摄像头,通过光纤宽带连接至“千里眼”平台,实现对铁塔周边数公里范围农田、农民居住点36024小时的全天候监管。监控信息经由“蓝天卫士”监控大屏、计算机和手机客户端实时传送给监管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美丽罗山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体作用,加快通讯信息化先进科技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建立依靠科技进步支撑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推广原则

1.整体推进。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积极稳妥、全面铺开、整体推进,实现对所辖区域附近有农田的铁塔全覆盖。

2.合理布局。依托现有的铁塔资源,合理布局“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监控基点和有效安装数量,既节约资金又确保效能,实现禁烧监控智能化。

3.功能优化。发挥农村有机可燃物焚烧远程监控网的多功能性,积极与平安建设、灾害预防、国土资源保护等监控网络相衔接,打造综合监控平台,实现监控功效最大化。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引进“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20176月份安装“蓝天卫士”高清网络摄像头222个,基本实现附近有农田的铁塔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监控范围。同时,在县级建立综合监控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监控平台,实现禁烧监管工作高效管控。

(四)进度安排

2017年12月份,完成与县移动通讯部门的租赁合作协议签订、监控基点布局、监控中心平台地点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7年35月份,开展监控基点、监控平台建设,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和系统调试,全县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并开始试运转,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2017年6月份,全县“蓝天卫士”农村有机可燃物焚烧远程监控网全面启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的罗山县“蓝天卫士”推广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高度重视电子监控系统的引进推广工作,确保方案实施,切实发挥“蓝天卫士”在监督秸秆焚烧保护大气环境中的高效智能管控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各级秸秆禁烧管理部门负责“蓝天卫士”推广工作,移动公司具体承办此项业务。由县农业局与县移动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做好日常协调和推进工作,及时解决监控布点安装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县移动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保证建设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确保顺利施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搞好服务培训

“蓝天卫士”投入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智能化管理技术。县农业局和移动公司要组织业务培训,让监控平台操作人员和禁烧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同时,县移动公司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搞好管理软件升级换代和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控设备完好和监控结果清晰精准。

(四)保障工作经费

“蓝天卫士”推广经费主要有四部分组成,分别是设备使用费(按每个监控摄像头点位收取)、铁塔租赁费、监控中心建设费和互联网专线接入使用费。资费由省政府负责协调,在签订5年协议的前提下,全省统一按最低标准执行。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秸秆禁烧经费,用于推广“蓝天卫士”,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五)强化日常管控

县禁烧办要明确专人负责监控中心的日常管控,建立监控台账,发布相关信息。对监控的火情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网格管理责任人赶到现场有效处置,避免火势扩大被卫星监测。因受到铁塔分布的限制,目前还不能达到全县境内所有农田全覆盖,有的地方还存在盲区。因此,秸秆禁烧网格化管控不能放松,督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持续进行。对于“蓝天卫士”覆盖不到的地放,要组织人员加强地面重点防控,确保全县秸秆及农村其他有机可燃物燃烧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零火点。

2017年33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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