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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标  题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时  效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 : 2016年09月22日  来源 : 人社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10067    

罗政文〔2016〕99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罗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任:胡向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胡汉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文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员:李  银(县委人才办副主任)

万永燮(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家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梅传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邹荣幸(县编办副主任)

张万森(县工信委正科级干部)

鲁筱丽(县教体局工会主任)

 琳(县科技局副局长)

王家明(县司法局副局长)

 琳(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丽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派银(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卢玉东(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长)

 顺(县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孙文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6年9月5日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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