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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4批)
时间 : 2018年06月11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80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4批)

2018年6月11日

一、信阳市羊山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85

反映情况: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印象欧洲北门1号楼商铺,“罗山大肠汤饭店”“天虾无双饭店”油烟直排小区,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天虾无双"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设备,存在油烟直排问题;“罗山大肠汤”饭店现有的油烟净化器设施净化效果差,存在油烟直排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责令两家餐饮单位立即停业整改,并下达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信城执罚责改〔2018〕4101号、信城执罚责改〔2018〕4102号),要求重新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经检测达标验收后方可营业。目前,两家餐饮单位正停业整改,计划6月14日前安装完毕。

问责情况:无。

二、信阳市罗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99(*)

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铁铺乡转蓬村上游水库,有一家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源及生活用水,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养猪场在禁养区范围内,属规模以下养殖场,有效养殖使用面积80平方米,剩余猪舍全部闲置,无污染防治设施,部分污水排入水库。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该养猪场取缔关闭,已于2018年6月8日全部拆除养殖场设施,并对已造成的面源污染全部治理到位。

问责情况: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传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行政管理责任的农业中心主任陈涵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有管理责任的鸡笼保护站站长溪波行政记过处分。

三、信阳市浉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06

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路与大庆路交叉口,“和平酒店”楼上风机正对居民楼,噪声扰民,油烟直排居民区,污染环境,投诉人要求拆除风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该酒店由于油烟处理设备老化,年久失修,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邻近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该酒店立即停业整改,对油烟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整改期间不得营业。目前,该酒店已停止营业,已拆除原油烟设备,计划6月15日前完成新设备安装。

问责情况:无。

四、信阳市潢川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19(*)

反映情况:信阳市潢川县谈店乡大吕河村台湾小队,小河边有个废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将生产废水直排小外河,流入淮河支流小黄河,污染河水,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原废旧塑料加工厂在群众举报前已依法查处。2017年12月1日,潢川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废旧塑料加工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随即对其立案查处;2018年1月22日,县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贰万元;2018年3月28日,县环保局将该企业违法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伟实施行政拘留10日。5月25日,谈店乡政府已拆除该塑料加工厂厂房、设施、设备,清除了原材料、成品,做到“两断三清”。

处理及整改情况:持续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五、信阳市商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54

反映情况:信阳市商城县余集乡西北方向,有个刚建成的大石矿,乱砍乱伐树木破坏森林,导致水土流失。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商城县余集镇西北方向范围内仅有熙湾明丰采石厂一家矿山开采企业,该企业于2013年11月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开始生产。因矿产资源量已开采完毕,现已停产,正进行生态恢复治理。2014年8月20日,河南省林业厅对商城县熙湾明丰采石场下达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14]264号),同意熙湾明丰采石场碎石开采建设项目征收余集镇西湾村集体林地1.1877公顷。2014年11月11日,商城县水利局对商城县熙塆明丰采石场下达《关于商城县熙塆明丰采石场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公司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因此,举报反映的“刚建成的大石矿、乱砍乱伐树木破坏森林、导致水土流失”等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加快推进该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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