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山县2019年畜离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需为全县规模养殖场配置抽粪车和干湿分离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置抽粪车和干湿分离机数量:干湿分离机187台。大型抽粪车23台,中型抽粪车65台,小型抽粪车83台。
二、抽粪车和干湿分离机主要参数:干湿分离机:粪便处理能力约30吨/小时以上(含安装);小型抽粪车:载重2吨以上;中型抽粪车:载重4吨以上;大型抽粪车:载重6吨以上。所供抽粪车和干湿分离机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有合格证,保修期两年以上,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共遴选3家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价格、质量、品牌知名度、客户满意度和售后服务等指标评审确定并进行公示。本地生产厂商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所供粪污车和干湿分离机品牌、技术参数、价格等。所提供资料于2020年10月28日前报农业农村局畜牧股,过期不候。
五、遴选入围的供应商在罗山县城供货,全县规模养殖场根据需要自行现金采购,只要符合项目最低标准,凭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视为完成项目计划。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