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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罗山县关于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项目遴选的公告
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11193    

  根据《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2021〕53号)《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信财指〔2021〕55号)文件要求,计划在罗山县域内遴选,3个家庭农场和4个农民合作社作为2021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经营主体,项目资金总量45万元,其中,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24万元,(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支持6万元),3个家庭农场项目支持21万元(每个家庭农场项目支持7万元)。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对象:县域内从事种植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报名条件及项目实施内容

  1、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必须是合作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实施内容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共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2、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必须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内容是:推动发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继续做好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

  3、2020年已经获得项目支持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在这次支持项目之列。

  4、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及其法人代表无违规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经站办公室。

  四、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

  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资质证明。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④带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邮箱,邮箱号:56406864@qq.com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联系人:张兰            电话:13849728705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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