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2018〕17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等工作,全面补短板、求突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县政府决定对龙山街道办事处等16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杨羚等46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多措并举,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2018年 5月4日
附件
2017年度全县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龙山街道办事处 潘新镇人民政府
楠杆镇人民政府 庙仙乡人民政府
定远乡人民政府 朱堂乡人民政府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
县工商质监局 县环保局
县教体局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供电公司 罗山县朝阳广场购物有限公司
中石化罗山分公司 罗山县佰利恒石业有限公司
二、先进工作者(46名)
杨 羚(宝城街道办事处)
方 卫(龙山街道办事处)
魏照栋(丽水街道办事处)
余小同(尤店乡人民政府)
朱可维(庙仙乡人民政府)
李庆柱(定远乡人民政府)
彭 益(彭新镇人民政府)
陈 帆(莽张镇人民政府)
昌新军(青山镇人民政府)
查 伟(朱堂乡人民政府)
武志强(周党镇人民政府)
成 辉(子路镇人民政府)
董 波(高店乡人民政府)
曾 楠(东铺镇人民政府)
张志超(楠杆镇人民政府)
李永灿(灵山镇人民政府)
董少靖(山店乡人民政府)
陈金富(潘新镇人民政府)
陈中伦(竹竿镇人民政府)
余 刚(铁铺镇人民政府)
吴文宝(县政府办公室)
孙大山(县民政局)
左 莹(县安全监管局)
陈 军(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 军(县农机局)
郭丁珲(县发展改革委)
付 辉(县司法局)
张树林(县卫生计生委)
周立运(县工商质监局)
信国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晓曦(县环保局)
黄 伟(县水利局)
丁保林(县人防办)
沈 威(县教体局)
万小川(县供电公司)
李志敏(县交通运输局)
刘 洋(县商务局)
黄 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邱荣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陈东平(县城市管理局)
张 霞(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罗天喜(县石材专业园区)
方 伟(县产业集聚区)
崔 健(县公安消防大队)
卢 浩(县公安交警大队)
曾 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