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周党镇青龙村采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电话:2178768,传真:2178768,通讯地址:罗山县行政大道28号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象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周党镇青龙村采砂项目 | 信阳市罗山县周党镇青龙村 | 罗山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信阳市罗山县周党镇青龙村,总投资162.5万元,临时用地面积46956.46m2,该项目采区在周党镇青龙村竹竿河河道内,规划采河砂90万立方米。 | 扬尘:①码头:设置洒水喷枪,对码头空地进行喷水抑尘。②堆场:堆场进行半封闭,在围挡顶部设喷淋系统;③道路: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废水:①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②生产废水:控水过程流出的水采用堰沟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③船舶污水:船舶油污水经容器收集后运至岸上进行油水分离,分离出的废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采砂均在白天进行,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砂石挖掘、运输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范围在75~95dB, 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①废弃土石:就地回填至采区;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③废机油及废润滑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1、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0条,其中电话反馈意见8条,邮箱反馈意见2条。群众反馈意见主要集中3个方面:①采砂活动导致河床下降,损坏河堤,出现不同程度地基下陷,导致房屋开裂。②车辆运输导致道路损毁,产生扬尘,影响居民生活。③车辆从村庄经过,易发生交通事故。 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第一条意见,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本项目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及采砂方案要求定点、定量开采,采砂量在合理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第二条意见,予以采纳。采取运输道路定时洒水,车辆进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部分路段进行硬化,减少运输扬尘产生。(3)第三条意见,予以采纳。车辆路过村庄时,车速降低至20km/h,经过学校路段降低车速、严禁鸣笛,运输时间尽量避开上下学时间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