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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时间 : 2022年01月04日  来源 : 人社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5252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到乡镇和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此次计划选聘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2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文件精神,每个乡镇(街道)选聘5名(含2名专职消防人员),其中灵山镇是“一队一中心”建设工作全国重点镇,肩负消防任务较重,为其增加调剂事业编制2名,共计7名事业编制(含4名专职消防人员)。各乡镇(街道)选聘人员到岗后由该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岗。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罗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对象年龄为45周岁以下(以本人档案出生年月日为准,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含1月1日);

6、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选择工作乡镇(街道)、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股为本单位的报名地点,报名人员需填写《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不接受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罗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将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择工作乡镇(街道)

1、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工作乡镇(街道)。

2、在排名、选择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排名时遇到名次并列情况的,选择优先次序如下: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2年及以上优秀等次的优先选择;

(2)并列人员为退役军人和非退役军人的,退役军人优先选择;

(3)并列人员同为退役军人的,按立功受奖等级高、立功受奖次数多、军龄长的顺序选择;

(4)并列人员同为非退役军人的,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层次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选择。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拟选聘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待遇

1、考核期限。拟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考核期为1年。

2、待遇。选聘人员到各乡镇(街道)上岗前的工资待遇由原单位承担,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选聘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待遇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至该乡镇(街道)予以解决(含考核期)。有关人员的专业技术等级职称和工勤职称的聘用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职称聘用有关政策规定及流程办理。

3、期满考核。拟聘用人员期满考核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会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实施。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聘用为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转移至所工作的乡镇(街道)。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在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整个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选聘工作程序中各个环节的工作。选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选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选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76-2178890

七、疫情防控

在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以上公告由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6-2202126

       

       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docx


罗山县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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