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罗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定远乡常胜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
第一块征地总面积0.6657公顷,东临定远乡常胜村,西临定远乡定远居委会,南临定远乡常胜村,北临定远乡常胜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征地总面积0.6656公顷,东临定远乡定远居委会、常胜村,西临定远乡定远居委会,南临定远乡定远居委会,北临定远乡常胜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块征地总面积1.0000公顷,东临山店乡万店村,西临山店乡万店村,南临山店乡万店村,北临山店乡万店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定远乡政府、山店乡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被使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批次使用土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定远乡政府、山店乡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第1块-罗山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第1块公示图.pdf
第2块-罗山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第2块公示图.pdf
第3块-罗山县2022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第3块公示图.pdf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