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最低收购价价格表 单位:元/斤
品 种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中晚籼稻 | 1.33 | 1.31 | 1.29 |
二、稻谷分等级质量指标一览表
等级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水分 (%) | 杂质(%) | 黄粒米含量(%) | 谷外 糙米含量(%) | 互混率(%) | 色泽、 气味 |
1 | ≥79 | ≥50 | ≤13.5
| ≤1.0
| ≤1.0
| ≤2.0 | ≤5.0 | 正常 |
2 | 77~79 (含77) | ≥47 | ||||||
3 | 75~77(含75) | ≥44 |
注:稻谷国家质量增加食品卫生指标检测项目;标准三等品以下质量不再纳入本年度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三、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增扣量规定
根据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要求,按以下规定进行增扣量:
水分含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含量: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矿物质含量指标超过标准规定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整精米率:整精米率低于标准规定的标准规定的,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量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整精米率低于44%的中晚籼稻,不列入收购范围。
谷外糙米:谷外糙米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谷外糙米含量超过2.0%,不列入收购范围。
黄粒米:黄粒米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黄粒米含量超过2.0%的,不列入收购范围。
互混率:籼、粳谷中混入糯谷,籼、粳谷互混,籼糯、粳糯谷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5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互混率超过20%的,不列入收购范围。
其他规定:稻谷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不超10ug/kg、重金属镉含量超过0.2mg/kg的不列入收购范围。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
四、收购期限
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执行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月31日。
罗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