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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后罗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来源 : 财政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12377    

罗政〔2018〕26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后罗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调整后《罗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8日


罗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纵横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通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实施,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资金整合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最新政策要求,中央财政资金统筹范围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类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三)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

(四)县本级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按照统筹整合范围进行筹资,2018年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3525.08万元。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将上述资金具体安排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1 2018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修建通村公路92条。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14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510.5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78.4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修建92条通村公路,解决农村人口出行难问题。

1.2实施“村村通客车”项目

(1)建设任务:建造12个候车厅,244个公示站牌。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92.1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各行政村达到有一个候车站(厅)或候车站牌,方便农村人口出行。

1.3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修建通村公路79条,修建桥梁33座,维修养护道路17条。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55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578.3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修建、维修通村公路,解决农村人口出行难问题。

2.县发展改革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以工代赈通村公路项目

(1)建设任务:在高店乡高道村修建一条长3.274千米的通村公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1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高店乡高道村交通环境,激活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增加农民收入。

3.县农开扶贫办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深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建设任务:青山洪河村、周党青龙村、竹竿淮河村和高店王湾村、灵山长山村、子路长堰村村组道路、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881.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53.65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64.64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对度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受益人口12300,其中贫困人口1475人。

4.县民族宗教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庙仙乡李店村街道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庙仙乡李店村新建一条长350米,宽2.5米,厚0.15米的水泥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问题,为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建通便利,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二)公共服务(社会发展、公益事业)类扶贫项目

1.县委农办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2018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以乡镇(街道)所在地、小集镇、国省道、旅游路、县乡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实现农村全域化保洁。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专项治理,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该项目可为贫困户提供多个公益性工作岗位。

2.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2.1村级文体广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116个行政村建成116个文体广场,实现场地全部硬化,内部设施达到“六有”(即有简易戏台、有宣传栏、有高杆路灯、有文化器材、有广播器材、有体育器材)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62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6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休闲、娱乐、文化活动的场所,提升农村群众生活幸福感。

2.2村级农家书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提升扩建147个村级农家书屋。采购一批图书,电子音像制品,配置电脑、投影仪,配套书柜,阅览桌椅。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读书名言上墙,正常开放,规范运转。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72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文化学习场所,培养农村群众学习知识的兴趣,提高农村群众整体素质。

3.县卫生计生委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3.1“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2291户贫困家庭每户统一配备一个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22.9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让贫困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实现小病不出门。

3.2“等额对调”式志愿帮扶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补助

(1)建设任务:县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到6所乡镇卫生院执业带教,提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职业水平;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约定、连续、稳定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64.8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县级医院业务骨干下沉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带教,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水平,提升贫困群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任度和获得感;实现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贫困人口第五道医疗保障线”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所有未脱贫贫困户购买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保险,保障范围为保障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后的自付费用。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66.2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构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轻度慢性病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政府财政补助等六道保障线,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得到有效解决。

5.县广电中心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广播电视行业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27个贫困村38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数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97个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进行维护。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8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数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设,实现27个贫困村中3866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广播电视户户通全覆盖,免费发放户户通数字设备;对97个贫困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6.县残联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建档立卡贫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建设无障碍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7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方便全县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起居,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7.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共服务类扶贫项目

荒田沟经济林点危旧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改造建于上世纪70年度的7间土木结构瓦房为砖瓦结构平房,并对内部墙体、地面、水电等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260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董寨林场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做到安全生产,为林场注入持续活力,增加就业范围,助力山区脱贫步伐。

(三)产业扶持类项目

1.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扶贫车间项目

(1)建设任务:继续建设并投产20个规范化的产业扶贫就业基地,把厂房建在群众家门口,为贫困人口就近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694.5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宽贫困人口转移再就业渠道,促进我县贫困人员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2.县农业局产业扶贫项目

2.1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54个光伏电站,5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升压站,装机总容量16.055兆瓦。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45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56.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42.22万元、存量资金5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8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发展光伏扶贫,带动3154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

2.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落实产业扶贫奖补政策。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提高贫困户收入,促进带贫主体发展,预计可带动、帮扶贫困户1480户,户均增收4000-12000元。

2.3到户增收项目项目

(1)建设任务:对各乡镇未覆盖到户增收扶贫政策的贫困户按照每户不高于5000元额度对贫困户进行扶持;贫困户可以加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贫困户以每户4500元到户增收资金入股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经营收益分红。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5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63.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8月完成。

(4)绩效目标:帮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每年要对入股贫困户保底分红,分红标准不低于500元/户,提升贫困户脱贫能力。带动932户贫困户。

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建档立卡在县外省内务工的,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总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600元;在省外务工的,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总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10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8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交通费用补贴,促进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县委组织部省派、县派、市派第一支部书记专项扶贫项目

4.1省派第一支部书记专项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在楠杆镇田堰村、青山镇孙岗村开展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项目带动楠杆镇田堰村、青山镇孙岗村经济发展,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

4.2县派第一支部书记专项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第一书记根据驻村的自然资源禀赋、自身发展情况等,分别对153个贫困村开展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该村贫困人口脱贫。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5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带动作用,支持第一书记根据驻村的自然资源禀赋、自身发展情况,精准实施驻村帮扶项目,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4.3市派第一支部书记专项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第一书记根据驻村的自然资源禀赋、自身发展情况等,分别对12个贫困村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或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提高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带动该村贫困人口脱贫。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市级财政资金2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带动作用,支持第一书记根据驻村的自然资源禀赋、自身发展情况,精准实施驻村帮扶项目,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5.县政府金融办金融扶贫项目

5.1中小微企业协议带贫贴息贷款项目

(1)建设任务:支付中小微企业协议带贫项目贷款利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75.08万元、存量资金124.9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带动、金融部门积极参与,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5.2贫困人口意外事故救助保险项目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意外事故救助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46.9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意外事故救助保险,被保险人伤亡或基本生活困难时可向承保公司寻求人身伤亡救助金、医疗费用及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保障贫困户不因意外事故而致贫。

5.3贫困户水稻保险财政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水稻保险。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8.3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耕粮食直补面积的水稻购买水稻保险,因暴雨、洪水、风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进行补偿,降低贫困户水稻种植风险,提高收入水平。

6.县农开扶贫办产业扶贫项目

6.1小额惠民贴息贷款项目

(1)建设任务:支付小额惠民贴息贷款利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8.0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

6.2“雨露计划”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对贫困人口进行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87.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其自身创收能力。

6.3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范围内培训222名致富带头人。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4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培训222名致富带头人,发挥带贫先锋力量,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7.县委农办“多彩田园”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在定远乡、彭新镇、灵山镇等10个乡镇开展“多彩田园”奖补项目,发展多彩田园规模,提升带贫能力。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入股当地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基地,改善当地基础设施等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

8.县农科所农业科技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高效示范茶园、粳稻无公害示范基地、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反季节草莓种植基地、再生稻生产示范基地、优质花生示范基地、优质艾叶示范基地等农业科技扶贫基地。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9月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提高当地高品质高价值农产品产量,提高贫困户农业种植技术,吸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采取建立委托生产、入股分红等利益链接机制获益。

9.县商务局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1)建设任务:建立17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和3个村电商服务站。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8月完成。

(4)绩效目标:推进电子商务进驻农村,拓宽农户农村品销售渠道,预计带动20户50-60人脱贫。

10.县林业局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项目

(1)建设任务: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843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452.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8月完成。

(4)绩效目标:使我县林地资源得到全方位保护的同时促进贫困户群众就业增收,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四)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支出项目

(1)建设任务:支付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120.78万。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完成。

(4)绩效目标:保障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建设。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项目申报把关、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绩效考评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农项目整合的计划方案、项目备案实施、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管、资金调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涉农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包括必要的项目前期和管理费用。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强化内部管理。对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款项直接拨入物资供应商或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建立重大涉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涉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县涉农资金整合办、县政府督查室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项目整体推进平稳、有序,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高效。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并及时通报。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县涉农资金整合办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过硬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对不作为、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通报批评,并依据政策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罗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附件1.xlsx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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