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环境攻坚办因工作需要,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从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年龄: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2人)、文秘类(3人)、计算机类(2人)、环保类(2人)和财会类(1人)等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处置应变能力,能够吃苦耐劳,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7、户籍要求:限罗山户籍。
二、招聘要求
1、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根据用工单位罗山县环境攻坚办工作需要可续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楼一楼西大厅。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时填写《罗山县环境攻坚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两份,可登录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考试费每科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限罗山户籍的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①罗山户籍;②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③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准考证请妥善保管,笔试、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2019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0: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罗山县环境攻坚办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
九、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2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不再另行缴纳以上保险等)。
十、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一、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2178885-8707 2178758
附件:
1、附件1.罗山县环境攻坚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附件2.罗山县环境攻坚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山县环境攻坚办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