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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  来源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   浏览次数 : 1442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
实 施 意 见

豫政办〔2021〕1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动电商和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创新引领、协同共治,加快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快递包装领域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约束有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0%,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50万个,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快递包装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1.健全法规规章体系。推动我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推动修订《河南省邮政条例》,细化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管手段和具体措施。(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厅、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与快递一体化包装、合格包装采购管理、绿色包装认证、可降解材料与包装产品标识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满足我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市场供给,完善快递包装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制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参与)

  (二)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1.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在郑州、洛阳、许昌、濮阳等市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动全省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组织开展“绿色快递分拨中心”和“绿色快递营业网点”创建。(省邮政管理局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快递封套、纸箱、包装袋的规格尺寸、物理和安全环保性能的统一规定,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违规生产、使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要对有毒有害的劣质包装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的电商和快递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重点商品品类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省商务厅、邮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

  1.严格快递操作规范。推动快递企业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体系和管理台账,将《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等快递包装规范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内容,提升快递员业务技能水平。支持快递企业推行智能化、集约化作业方式。将不规范分拣、投递、包装操作等行为纳入快递企业抽查事项目录,推动解决被动式过度包装问题,畅通公众投诉举报通道,规范快件投递“最后一公里”。(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2.完善快递收寄管理。推动快递企业将包装减量化、绿色化等要求纳入收件服务协议,加强对电商等协议用户的引导。督促快递企业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协议用户相关信息。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规范散收件交付管理,引导用户使用合格包装产品。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在网络零售和快件收寄中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产品,并通过积分激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扩大合格供应商包装产品采购和使用比例。建立快递品牌绿色考评机制,督促快递企业省总部加强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的管理,建立针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采购和使用包装产品的引导和约束机制。(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

  1.推广可循环包装产品。在电商和快递业务中,结合相关应用场景和商品种类,推广一批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在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使用。(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鼓励电商平台选择部分商品种类,设立可循环包装商品专区;支持快递企业和第三方机构通过信用质押、超期扣款、回投返款等多种模式,扩大可循环快递包装使用范围。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丰富回收方式和渠道。推行可循环快递包装统一编码和规格标准化,建立健全上下游衔接、平台间互认的运营体系,有效降低运营成本。鼓励通过股权合作、第三方运营等方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共建联营。(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政府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在社区、高校、商务中心、医院等场所,规划建设一批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支持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破解相关设施进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政策障碍,实行保障设施用地、减免设施场地占用费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

  1.加强快递包装回收。鼓励在校园、社区、商务区、医院等场所的快递网点,通过积分激励、减免寄递费用等方式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适度提升复用比例。推进快递包装材料和产品绿色设计,鼓励同类别产品包装使用单一材质材料,减少使用难以分类回收的材料和包装设计,提升快递包装可回收性能。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省邮政管理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各地要在住宅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及时、规范收集、清运快递包装废弃物。对按照其他垃圾类别收集的快递包装废弃物,加快实行以焚烧为主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逐步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填埋比例。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和环保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定期摸底调查,强化刚性约束。将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纳入电商和快递行业管理内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综合性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等项目建设。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研究将绿色、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和规模化应用企业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在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快递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落实现有税收政策。省财政通过现有部门预算资金支持开展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置统计监测分析平台、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智能打包、胶带与纸箱分离等新技术,开展绿色环保、功能包装材料研发应用,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省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本地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日常管理,抓好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要积极开展国家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按照职责做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支持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快递包装社会治理体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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