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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 2023年09月01日  来源 : 县教体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47749    

罗政办202347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山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811


罗山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富有活力、潜心育人的教师队伍,使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得来名优教师留得住、教得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新招引渠道,解决招得来的问题

  (一)校园招聘。通过在相应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校园网站和院系提前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团队到高校现场进行讲课面试,现场商谈应聘条件和应聘意向,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二)常规招聘。通过每年县自主招聘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招聘引进选拔人才。在暑期按照正常招聘程序在编制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学校以及学科教师紧缺情况,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签订聘用协议,选拔出一批优秀教师。

  (三)考核招聘。对全日制硕士学历及以上教育类相应专业毕业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学校需求随时采取面试、组织考核等方式进行招聘。

  (四)人才引进。对以下五类人员通过直接人才引进的方式予以聘用: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实时公布为准)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硕士和优秀本科生;2.在全国、全省、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近五年内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取得卓越成绩;3.省、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班主任)工作室领衔者、全国优质课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全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4.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优秀副高级教师;5.特别急需的专业类教师。

  (五)雁归计划。吸引罗山籍在外优秀人才回归,解决因地域原因而产生的个人工作和生活不便问题,使在外工作的罗山人能回罗山安居乐教,同时增加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二、创新保障机制,解决留得住的问题

  (六)用规矩留人。一是对服务时间未满规定最低年限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二是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严防县域普通高中优秀人才流失。

  (七)用感情留人。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学校制度,拓宽一线教师建言献策渠道,让教师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二是学校班子要多同教师交流,积极给予人文关怀,积极营造扎根学校、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高度关注年轻教师的生活,动员亲朋好友主动为年轻教师牵线搭桥,各班级、各级段、各教研组要注重团结教师,充分发挥各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用待遇留人。一是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优厚的待遇。由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引进教师的层级给予3万-2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全国、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以及相当于同等层次的教育人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综合)及以上层次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班主任)工作室领衔者、全国优质课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全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和特别急需的专业类教师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市级优秀教师、优秀副高级职称教师、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贴;市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中级职称教师、市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贴。上述教育人才近五年内须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取得卓越成绩。凡签约在罗山任教满10年及以上的,由政府配套解决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的,如有需要,可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调入县内相同层次的岗位,子女可优先在城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就学,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在职称评定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推荐许可的范围内优先申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配备笔记本电脑等。二是由县财政提供资金对愿意来罗山任教且服务期不低于5年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专业为师范专业)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专业为师范专业)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师范本科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安家费按照3:3:4比例分3年拨付,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凡签订服务期满10年及以上的由政府提供一套70—120平米左右教师公寓。三是进一步落实教师分配制度改革,对优秀教师,学校可聘用到高一级岗位,县人社、财政部门按照新聘用的岗位兑现岗位工资(自2006年以来,我县专业技术人员执行的一直是各级职称的最低级岗位工资,其中,助理级职称有2个岗位级别,中级和高级职称均有3个岗位级别)。四是在城区建设教师公寓,解决年轻优秀教师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使其不为住而发愁,从而能安心乐教。五是在教师公寓建成前,由政府提供充足的公租房满足新录用教师的住房需求。六是教育、住建、发改等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结合教师需求和意愿,寻找合适的房源,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商品房团购,享受最大优惠政策设置县长质量奖,由财政提供资金嘉奖和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的学校、校长和教师。在高中(职专)阶段一线教师中评选出30-50位享受县政府津贴的教师,每人每年享受津贴1万元,并发放荣誉证书,坚持“三年一评”“一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享受津贴教师人数实行届满评聘进入和适时退出,享受津贴总人数不超过50人(凡退出一线岗位从次月起不再享受该津贴)。

  (九)用事业留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学习,努力搭建教师成长的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优秀教师设计挑战性的任务,激发工作活力,消除职业倦怠,感受专业成就感。创新教研活动形式,校本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依托,各教研组每期至少承担一次校级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确定好研究专题,由承办教研组组长认真组织,集体备课、磨课,做好教研记录并撰写活动简讯。每年通过读书节、读书分享会、经典诵读活动等激发教师读书热情,培养爱读书、爱钻研、有理想、有追求的研究型教师,树立“我以学校为家,学校以我为荣”的理念。

  (十)用氛围留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罗山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默默奉献、教书育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嘉奖一线教师,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师以爱教为乐”的良好风尚,让广大教师在学校有归属感,在工作上有成就感,在生活上有幸福感。二是注重人文关怀。除正常加强与教师的情感交流外,要强化对工会、妇女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教职工的维权工作,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结合具体节日,举办有意义的活动,让教师能够参与进来,让教师们都感到校园里处处有阳光,生活中处处有温暖,营造出一个和谐幸福的工作氛围。三是完善校园文化。全面建立学校的共同愿景,完善办学思想体系建设,让每一位师生都自觉投身于追求共同愿景的行程之中,不断自我超越,不断努力进步,为追求共同愿景而奋斗。

 

 附件:《关于印发罗山县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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