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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16年06月06日  来源 : 法制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025    

罗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信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信政依法办〔2014〕8号),加快推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现将《罗山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16

 

罗山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县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创建活动。根据《信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信政依法办〔2014〕8号)和《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625号),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范围

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

示范窗口创建范围:行政服务中心或各部门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服务的窗口。

服务之星创建范围:行政服务中心或各部门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服务的工作人员,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

二、创建标准

(一)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1.组织有序。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年内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宣传有效。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实施“六个一”系列活动。即开展1次专题培训,召开1次座谈会,组织1次集中宣传,公开1次服务承诺,编发1条提示短信、制作1部微电影(宣传片)。

3.制度健全。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制度,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

4.措施有力。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及时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投诉渠道,设立维权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5.成效突出。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集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创新工作载体,工作成效被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作为经验推广或表彰。

(二)示范窗口创建标准

1.硬件齐全。窗口设有工作牌和《办事须知》及各类申请文书格式文本和范本等,并公示办理项目、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办公基础设施完善,符合“一站式”办公要求,窗口干净、整洁。

2.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健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理制、全程代办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

3.工作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做到文明服务,热情主动,业务技能熟练,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薄。

4.运转高效。及时更新和调整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加大窗口的资源再整合,适当下移内部运转权限,不断扩大即时办结项目种类。

5.服务优质。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探索“书面承诺公示制”、“缺件备忘制”。

(三) 服务之星创建标准

1.服务态度好。言行举止文明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无投诉现象。

2.业务能力强。熟悉掌握岗位服务事项相关政策、业务办理各环节的内容和操作技能,对各类事项均能在承诺期内提前办结或按时办结。

3.工作纪律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无故脱岗、离岗,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事效率高。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令服务对象满意。

5.精神风貌新。按规定着装,仪容端庄整洁,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创建步骤

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的创建,采取推荐申报的原则,经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评定后,予以认定。

(一)推荐申报。各部门对照标准,先行命名本部门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各1-2个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申报时,认真填写《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窗口申报表》和《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2.3),于625之前,上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713房间)。

(二)审查评估。对各部门递交的申报材料,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审查,对符合评定标准的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实地评估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相对人等方式进行。最终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拟授予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

(三)公示认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授予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并结合公示情况,最终作出授予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称号的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新,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组织把关。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开展好本部门的创建活动,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的示范单位、示范窗口、服务之星,能够代表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三)认真总结交流。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服务之星在服务型执法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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