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财政局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的,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调整支出的重点范围,集中资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助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类项目15068万元,资金占比达70%,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实现财政衔接资金在2025年前产业占比达到70%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县“1+3+N”品牌农业产业发展优势,通过第一产业辐射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新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标准化弱筋小麦5.8万亩;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优质稻”生产基地9万亩;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再生稻”生产基地1.6万亩,实现联农带农,强农富农的良好局面。
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产业带动、资金整合等方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2022年全县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00万元,在6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试点村先行先试,取得显著效果。2023年又投入整合资金600万元,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示范点,示范项目村的年度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占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的50%以上,覆盖监测对象及脱贫户657人。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一是保障弱势群体就业。全县现有就业帮扶车间17个,带动423人就业,设置和系统录入公益岗5646个,优先安排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就业;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提取不低于项目资金的15%,作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收入,2023年全县5800余户实现就近就业,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三是强化金融帮扶。我县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亿元,带动脱贫9674户;2023年新增放款2021万元,带动1015脱贫户发展生产;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960万元,以劳动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带动96户脱贫户增收。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储备。2023年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纳入项目214项,资金86924万元。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公开整合资金来源、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实时监控财政涉农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使用、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邀请具有监督资格的第三方单位对我县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及纪律监督,确保涉农整合资金花得其所、用的安全。
2024年,罗山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县级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衔接资金支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不断激发县域内群众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