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7月31日,罗山县共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资金13051.1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164.32万元,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44.81万元。按照《罗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2万元 ;
2.整合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44万元;
3.整合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60.32万元;
4.整合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44.81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3051.1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罗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按照资金到账先进先出原则;
2.按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及项目轻重缓急情况;
3.按照季节性因素安排产业类项目;
4.坚持统筹兼顾,在重点支持贫困村的同时,适当向非贫困村倾斜,促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均衡发展。
三、分配结果见附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