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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巡防队员的公告
时间 : 2022年05月1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60011    

  根据工作需要,经罗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山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巡防队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户籍地在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范围内男性退役士兵和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共计12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士兵优先;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5月1日)的青年,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巡防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因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8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 17时 30分)。

  2.报名地点:罗山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

  联系人: 徐斌 联系电话: 15638619537、18537653010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底、红底均可);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4)退伍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者填写《巡防队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初步审核合格报名人员制作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资格认证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时,所有考生均可参加体能测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男)。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应聘人员中途放弃造成缺额的,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体检合格。

  (八)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山街道办事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巡防任务。巡防队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巡防队员工资待遇按照现有乡镇巡防队员同一标准发放。

  (三)巡防队员的工资实行动态调整,其它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使用

  (一)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聘用后由罗山县城区治安巡防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对聘用人员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辞退不适宜人员,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

  (二)巡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招聘有关信息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巡防队员招聘报名表.doc



                                              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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