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公示的《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不充分,监督监管、可利用天然砂及天然砾石共25.24万m³等内容未公示,需要对已公示的《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修改后重新公示。
特此说明。
罗山县水利局
2022年5月24日
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的公示
为科学规范利用工程建设开挖出来的河道砂石资源,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7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罗山县水利局委托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以下简称《处置方案》),经专家审查后,信阳市水利局批复同意(信水河〔2022〕18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砂利用区域、经营主体及期限。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处置方案》明确本次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弃土来源为:彭新镇张墩村至铁铺镇镇东桂花街桥河段,长度10㎞。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岸坡防护、拆除重建生产桥、新建支沟生产桥、新修防汛路、生态护岸。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河砂资源由罗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经营管理,委托国有平台公司负责河砂筛分回收销售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工程施工准备期,河道疏浚主体工程为8个月,本处置方案期根据河道疏浚主体工程工期,考虑储砂场砂石处置能力,砂石处置方案工期安排为12个月。
二、可利用河砂总量。2022年度,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工程需完成土方开挖 36.68万m³ ,土方回填1.78 万m³,经土方平衡后弃土共计34.90万m³,经计算,可利用天然砂及天然砾石共25.24万m³。
三、作业方式。本次土方开挖包括河道疏浚、岸坡整修及围堰施工等土方开挖。为了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造价,土方工程以机械化施工为主,人工开挖为辅。河道疏浚采用1m³挖掘机配74kw推土机,配合 8t 自卸汽车运输。河道疏浚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将弃土(渣)清运至临时弃土(渣)场,并将弃土(渣)运至彭新镇张墩村储砂场,交由国有平台公司在储砂场对主体工程弃土(渣)进行分类、筛分、储存、销售等处置工作。
四、储砂场设置。本处置方案利用位于罗山彭新镇张墩村废旧场地做为储砂场,进行信阳市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弃土(渣)的砂石资源回收销售工作。储砂场位于九龙河治理段下游33+000处,距离河道左岸约300m处,总面积约13亩。
五、现场监管方案。 严格按照《河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管理暂行规定》(豫水管〔2018〕111号)的要求,落实采储分离、政府统一处置的原则,清淤产生的弃土(渣)全部运送到储砂场进行处置。储砂场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围栏、出入卡口、冲淋、地磅、自动计费和电子监控系统。加强运输管理,弃土实行“专车专运”,按照“四统一”(统一监管、统一密闭改造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安装定位系统)要求,科学制定河砂运输路线,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妥善处理弃土废料,不形成二次污染。
六、监督监管。
监督单位:罗山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376-2178801(水利局办公室)
0376-2178791(河砂事务中心)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