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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科学技术局
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 : 罗山县科学技术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133128    

一、机构地址

科学技术局

电话:0376-2215899

地址:罗山县宝城西路(民政局院内)2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部门负责人

张骞    局长

三、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罗山县(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支撑乡村振兴。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负责罗山县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与科技人才股)

(二)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三)高新技术产业化股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

(五)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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