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地址
信访局
电话: 0376-2178553
地址: 罗山县行政大道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邮编: 464200
二、部门负责人
董 权 局 长
三、职能介绍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和民生手机短信信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协调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劝返工作。
(八)承担罗山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股
(三)督办查办股
(四)罗山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