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印发《罗山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来源 : 县林茶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6619    

为扎实做好罗山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罗山县属针叶阔叶混交林区,植物群落繁多,仅高等植物就有143科(1400多种),占全省同类总科数的71.9%。全县有林地面积124万多亩,森林覆盖率为41.5%。用材林以马尾松、枫杨、栎类较多。马尾松为我县的乡土树种,具有生长快、抗逆性和适生性强等特点,是重要的用材林树种,也是生态林的现有主要树种。马尾松在全县的分布面积达28.9万亩,分布范围涉及全县中南部12个乡镇(街道)和董寨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大、分布范围广,集中连片。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21年,我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发生疫区县。目前已确定的疫点为山店乡胡畈村的2个小班,面积为303亩;定远乡刘店村的1个小班,面积为137亩;根据2023年度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数据,我县山店乡和定远乡两个疫点乡镇实现无疫情小班。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文件要求,以有效截断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渠道为关键、快速彻底除治为目标,加强执法监管和检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目标管理,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严防死守,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入侵,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安全。

1.2024年,山店乡和定远乡两个疫点乡镇实现全年无疫情。

2.除治区和重点预防区的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疫木(包括枝桠、树梢、伐桩、濒死木等)除害处理率达到100%,松类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

(二)防治任务

1.强化疫情除治。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进行集中清理除治病枯死松木,对日常巡查和秋季普查中发现的松树枯死木除治率要达到100%。全县各乡镇(街道)、有松林单位监测到位率达100%。

2.保护重点区域。适时对我县灵山风景区内260余株马尾松、龟山湿地公园内56株黑松等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打孔注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药剂进行预防性防治,实现重要地标性景观松树保护率达100%。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除治区:将山店乡、定远镇的3个林业小班,共计440亩松林划分为除治区。

2.重点防控区:将全县疫情发生乡镇(场)以外的周党、潘新、灵山、铁铺、朱堂、青山、彭新等有松林乡镇划分为重点防控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疫源监管。加强疫情林区的管控,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疫木定点集中处置和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就地就近有序开展疫木无害化处置,严禁利用疫木加工板材。加强对疫木清理、除害处理等各环节的监管,不留死角,确保疫木及剩余物清理彻底、除害处理彻底,严防疫情扩散。

2.疫木除治。

2.1择伐清理: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松材线虫病日常巡查期间,对发现的松树枯死木进行择伐清理。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监管,森防站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由县松材线虫病除治专业队及时现场除害,严禁乱砍滥伐和疫木流失,严格禁止在媒介昆虫羽化期内大规模采伐。作业要求:对择伐的松木和采伐透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并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必须全部处置完毕;采取即死即清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

2.2伐桩处理:我县的伐桩处理主要采用的是覆膜处理和钢丝网罩混合使用。覆膜处理用在除重点生态区域以外的松林区。作业方式:剥去伐桩树皮,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片 1-2粒,用0.1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钢丝网罩主要用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作业方式: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柱,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固定在伐桩上。

2.3疫木处理:我县的疫木主要通过粉碎和烧毁两种手段。粉碎处理:粉碎处理是委托信阳市鑫鑫木业公司进行,运输过程中全程监管封闭,从采伐现场直接到粉碎车间,加工成中密度纤维板。确保疫木不流失,最大限度降低扩散风险;烧毀处理: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用火安全。

2.4除治数据采集上报: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3.检疫封锁

3.1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加强对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3.2县森防站加强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3.3县森防站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4.防治物资储备。提前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等相关物资储备,已向县政府申请300万元的防控资金。

5.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全县各乡镇森林资源管理部门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和流程。通过演练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监管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执法。一是加强检疫封锁,建立巡护机制,开展疫情林区封锁,科学布设检疫哨卡,严防松木及其制品非法外运,有效阻截疫情传出。二是加强检疫执法。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林政执法、林业植物检疫队伍的作用,加强疫区松木及其制品监管,杜绝松木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加强对木材加工厂、木材集散地的监管,及时查验《检疫要求书》和《植物检疫证书》,做到全面复检,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发现非法调运疫木及其制品必须就地进行除害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成立专职疫木监管队伍,其主要职责是对疫木监测、采伐、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四是开展联防联治,加强与湖北红安县、麻城市、大悟县的合作,密切关注邻县疫情,加强跨县际间联防联治,提高防治成效。

2.开展疫情监测普查。按照《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做好定期巡查与专项普查,对松林实施全覆盖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枯(濒)死松树情况。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按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掌握疫情发生情况。疫情监测实行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同时公布联系电话,做好宣传,发动群众及时报告松树枯死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除治。

定期普查:2024年9-10月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工作,并向省、市局报告普查结果。

每月巡查:发挥村级护林员、村级测报员的作用,明确监测责任区域,发现枯(濒)死松树及时报告县森防站进行采样鉴定。

定点监测:根据松林资源分布及疫情发生情况,合理布设松褐天牛诱捕器固定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看管和记录有关情况,诱捕到的松褐天牛成虫及时送省市森防机构进行线虫分离镜检。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村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1.检查时间。在2024年5月-6月进行。

2.除治质量验收方法。按照乡镇级自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国家督查的要求,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其中,乡镇级自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县级复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乡镇。

3.检查验收内容。防治经费落实情况;档案资料及除治台账;山场除治地、疫木处理等现场勘查;疫区监测情况;疫木监控、检疫执法情况。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验收后,及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五、经费预算

1.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党组向县政府申请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以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董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落实好疫木除治工作。

2.积极开展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入库的申报工作,同时向省、市上级部门汇报本县松材线病虫防控工作,争取防控专项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除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加强领导、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县、乡林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加速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工作格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的防控除治资金投入体系。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万元,确保防控除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帐,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县财政部门的参与和监管,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县松材线虫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促进工作开展。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要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年终组织对各项除治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并进行奖惩。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和茶产业局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以推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标语等宣传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普及松材线虫病除治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和除治意识,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新局面,使他们自觉参与到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来。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罗山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