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国芳,副县长江燕如、冯伦应、杜勇,县领导王忠华、周瑜,县公安局局长周从贵,董寨管理局书记林祖炎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杨洁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发投公司及其子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和《2020年县发投公司及其子公司领导人年度绩效考评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方案印发后各平台公司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各平台公司要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来抓,想方设法完成好融资任务;各平台公司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公司人员、业务、经营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平台公司监管,强化考核,激励公司灵活多样、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会议听取了县商务局关于河南鑫浩园区企业管理服务、潞邦供应链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等两个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条款适用“一事一议”优惠政策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合同,合同签订后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执行;要排出时间节点,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尽快落地实施。
会议听取了县何家冲文旅开发公司关于成立石料加工公司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何家冲文旅开发公司要依法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监管,确保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加快推进安罗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
会议听取了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关于存量金融扶贫贷款到期续贷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快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度,巩固脱贫成效。
会议听取了县宝元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罗山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观摩评比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认真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要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户厕改造等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方案执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会议听取了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城区第二水厂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从严把关,认真进行工程验收,确保第二水厂早日交付运营,服务城区居民。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上级近期对我县有关工作通报和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