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罗山县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推进会。会上,县人大党组成员、环境攻坚办主任张焕群传达了《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落实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通知》和《罗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元宵节、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副县长、公安局长李超对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县长余国芳要求,一是紧盯问题抓整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弱项,着力解决问题,高站位高标准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二是持续高压抓管控。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体系,狠抓源头,高压执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引导,营造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三是扛稳责任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管控责任,加强巡查执法,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