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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时间 : 2020年09月15日  来源 : 县法院  作者 : 李波  浏览次数 : 2533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协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9月11日下午,罗山法院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啸、副院长胡忠宪,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宗新,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永燮,该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孙定善,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以及法院各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座谈会。会议由胡忠宪主持。

 会上,万永燮及律师代表先后发言,对罗山法院近年来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营商环境打造、网上立案、审判执行、诉前调解、司法鉴定等方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意见建议。

 该院各部门负责人边听边记,对律师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了回应,并结合工作实际与律师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随后,徐宗新局长对罗山法院搭建法官与律师良好沟通交流平台、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给予了充分肯定。徐宗新要求广大律师要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增强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律师与法官要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力争办好每一起案件;携手共进,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最后,何啸院长表示,将会对律师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收集归纳、积极改进,建立法官与律师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何啸就搭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增加共识,树立职业共同、使命相同的大局理念。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努力,希望律师们要强化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共同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要增进理解,形成相互尊重、互相敬重的良好氛围。律师与法官在工作中要相互理解对方的不易,要学会换位思考,多倾听彼此的意见,多做善意的提醒。三是要增加互动,建立互相信任、相互促进的业务关系。律师与法官要加强工作中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四是要增强监督,构建相互监督、廉洁透明的工作关系。法官与律师毕竟职责不同,在强化沟通交流的同时,也要保持必要的距离,要各自恪守执业底线,不能身份混同,更不能形成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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