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202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6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86元和178元。全县保障城市低保对象 5875 户,9998人;农村低保对象28229户、34221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192.61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423.59万元。二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认真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不断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现有特困人员4646人。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8892和5928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900.67万元,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1190.26万元。
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将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户、以及因突发性、灾难性、临时性原因导致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对象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1—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特殊情况的按6个月的标准发放。下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106万元,共救助因病、因灾等临时困难救助对象526户,累计救助92.91万元,其中临时救助扶贫户71户,发放救助资金13.69万元。
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信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截止目前共下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价格临时补贴1226.26万元,更好满足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开展“情暖万家”活动,对全县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进行走访慰问,送去米、面、油等食品和慰问金,关心他们的疾苦,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关注他们生活困难,确保他们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