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5月10日,县水利局召开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安排部署小型农田水利、大中型灌区、提灌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农村水利设施的排查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排查2011年至2018年由水利部门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及2011年之前由中央和省财政投资仍在规划使用期范围内实施的农村水利项目。排查整改内容包括农田水利项目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灌站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达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的排查整改目标。
会议要求,水利局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的排查整改工作任务,按照4月30日制定的排查整改方案和5月6日召开的排查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在5月25日前全面排查完成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查找出原因,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缺什么、配什么”的原则,配齐设施,完善功能,确保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