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全县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县自然资源局立即行动,采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协调抓总,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和执法监察队具体落实,同时,强化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辖区开展乱搭乱建、清违建和清残垣断壁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要求,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到联系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
三是明确整治范围和目标。县城规划区内整治乱搭乱建,农村(含集镇、中心村沿路沿街)清违建,清残垣断壁。对存量违章建筑全部清除,能清理的废旧房屋、残垣断壁全部拆除,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杜绝乱搭乱建破坏耕地、毁坏山体、杜绝盗采矿产资源。
四是突出重点部位。加强“六线两点”等重点区域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路、县乡道路和乡村道路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区域;“两点”,即: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集镇所在地,突出乱搭乱建、违规建房及残垣断壁清理整治,不留死角,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