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县公安局组织召开首批赴浙江大学学习优秀社区民警经验交流座谈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超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全市首期“优秀社区民警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在浙江大学成功举办,罗山县公安局5名优秀社区民警代表有幸参加了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浙江大学组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社区民警授课,并赴浙江诸暨、萧山、浦江实地考察学习“枫桥经验”“浦江经验”。
此次座谈会召开的目的是由外出培训的同志将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进行宣传和讲解,全体社区民警要认真听、认真记,从中汲取好的做法、好的理念,真正推动罗山社区警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赴浙大学习培训民警给大家分享了“枫桥经验”的形成过程;介绍了温岭市“民主恳谈”法、桐乡市“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临安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矛盾纠纷“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计划前;解读了“浦江经验”和我们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相同之处,即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为群众办事,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最后结合自己辖区社区警务工作情况,总结出了“一看、二问、三熟悉、四掌握”四步工作法,因情施策,努力探索社区警务工作新方法。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超就此次赴浙培训民警的课件制作和发言内容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全县社区民辅警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培训的机会,要把学习的内容吃透,会思考、会总结、会提炼,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成适合我们罗山实际的社区警务工作方法。并强调今后抓好学习工作要做到“五会”。第一要会学习,要体会到市、县局党委组织外出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着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区警务工作的需要去学习,切实提高社区民辅警自身工作本领和方式方法;第二要会思考,对所看、所学的先进经验、做法认真思考,哪些方面适合我们,哪些方面我们还有差距;第三要会总结,外出学习培训的同志要及时总结所学、所悟,结合我县社区警务工作实际,发掘出我们自己的工作经验;第四要会表达,要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讲好罗山公安工作精彩的一面;第五要会运用,善于总结提炼,真正把所学的先进经验做法融会贯通,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查漏补缺、总结提升,早日创成罗山社区警务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