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用好供地政策、国有资产处置、国有企业抵押融资等方面,全力服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供用地保障服务。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服务国有企业发展,重点支持石材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利用园区集聚优势,积极申报园区建设用地,及时满足园区用地发展需求。同时,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国有企业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产业以及重点招商项目用地。截至目前,罗山县城投公司已成功摘牌二小农贸市场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是做好国有资产处置。不断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把握“三个不冲突”(与国土空间规划不冲突、与生态红线和耕地保护红线不冲突、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不冲突)、“两个安全”(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区分具体情形,分类施策,加速办理各项手续。特别是对涉及土地调规、变性、验收等问题,由县政府统一调度,一次性交办,相关职能部门精简和优化办事流程,顺利地对原西关粮库(大米厂区域),以及县粮储中心所辖粮食七家企业进行了资产处置。
三是全力服务企业抵押融资。主动服务国有企业,摸清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创新“分割登记”和“带押变更”,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明确分割前后权利人、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三不变”原则,将相关企业的宗地按照地上建筑物类别进行分类土地分割登记,为县宝元等国有企业及时办理36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助推企业融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