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地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县民政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我县“乡村著名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制定《罗山县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将我县“乡村著名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5大项19条。二是积极争取民政局“全市最好,省内有名”工作谋划,将“乡村著名行动”列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作为提升民政工作与服务乡村振兴重要抓手。三是召开全县民政工作座谈会和“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会,成立民政局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由专人负责督导落实。
二、加强实地勘察,开展地名采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牵总,组织工作人员及地名工作志愿者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305个村(居)进行实地勘察。一是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旅游景点、知名民宿、特色产业、历史文化等地名信息进行采集,共采集各类“兴趣点”637条。二是对全县各村(居)的金融服务点、快递收发点等便民利民服务点全覆盖上图,对具有特色产业优势、文化资源优势的地名信息分类建立台账,为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乡村地名服务水平。
三、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地名命名。成立由县政府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广旅局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罗山县地名委员会,建立地名专家听证论证制度。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程序,对全县梳理排查未命名的202条街路巷进行了规范命名(完成初步拟命名方案),织密了乡村地名网,完善了地名服务功能。并以此项工作为基础,计划编制罗山县乡村地名方案,加强全县地名管理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采取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共建共享共绘乡村振兴新图景,打造罗山县乡村地名工作新亮点,形成有特色、有创新、可复制的“乡村著名行动罗山模式”地名工作经验,圆满完成市级试点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