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机手朋友们:
您好!值此岁末年初之际,县农机中心向长期辛苦耕耘的农机手朋友们致以新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农机富民小康路,安全生产第一步!”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生产工具,对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大型化、智能化、高端化的农业机械不断涌现,要求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更加先进的驾驶操作技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树牢安全生产意识,不断保持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农机平安才能和谐致富!农机安全生产需要广大农机手朋友们时刻铭记。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务必做到“三遵守”“四必须”“五不得”。
“三遵守”: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律农机手;二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做到勤检查、勤保养,确保农业机械始终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做一名懂维修、会保养的技术农机手;三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一名时刻想安全、处处重安全的安全农机手。
“四必须”:一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二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申请参加农机监理机构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三是已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 1 次的安全技术检验;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 6 年,必须于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审验换证。
“五不得”:一是不得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从事客运和超载运输;二是不得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是不得在饮酒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是不得操作与本人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五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号牌和行驶证。
如果您要投入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还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或者您还未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请及时到县农机部门申请办理。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服务。“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请广大农机手朋友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遵章守法,不违章作业,不违法载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