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寓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之中,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培训。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把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阳光操作,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擅自行动等现象发生,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
三是转变执法理念。树立环保法律权威,对执法监管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但对首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性质较轻、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及生态破坏并立即整改的企业(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关于免于行政处罚规定的),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可以给予相关企业免除行政处罚。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开辟环保绿色通道,简化环评审批手续,缩短环评审批时间。
五是建立服务制度。做到咨询服务“零推诿”、受理服务“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 “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