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法律顾问在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罗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遴选、聘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聘任法律顾问5-6名。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 参与处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3.参与罗山县人民政府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县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 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评审。
6.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执业律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行政、经济或民事案件方面的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行政法、民商法以及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征收拆迁、行政处罚类诉讼的优先);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县境外的法律顾问能够方便及时到达罗山县参加重大法律活动的调查、会商;
对具备从事县级及以上政府法律顾问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要求
自主报名。2022年5月20日前,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等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期限内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罗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室(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遴选程序
(一)本公告发布期15日内,接受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
(二)公告期满后,由县政府法制室负责汇总、审核遴选人员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面试,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根据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从法律顾问人选名单中择优选定政府法律顾问,对决定聘任的,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公开遴选、聘任法律顾问由县纪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全程监督。凡个人信息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聘任资格。
(二)被选定的党政法律顾问任期原则上3年,3年后重新进行遴选聘任。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通讯地址:罗山县行政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376-217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