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山县九龙河彭新镇张墩至铁铺镇镇区段治理工程砂石处置方案》已经市水利局批复(信水河〔2022〕18号),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可利用砂量估算
本次治理段为桩号 30+700~40+700 段,长 10km,位于九龙河中上游;工程需完成土方开挖 36.68万m³,土方回填 1.78 万m³,经土方平衡后弃土共计 34.90 万m³。工程开挖涉及较多砂石资源。
根据疏浚土体颗分试验成果,计算弃土(渣)总各粒径组成方量,计算成果见表 4.2-1。
二、砂石处置方案
本次对九龙河上游桩号 30+700~40+700 段治理工程中的弃土(渣)进行回收加工利用,一是河道疏浚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将弃土(渣)清运至临时弃土(渣)场,不通过处置,直接由国有平台公司按市场价出售;二是河道疏浚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将弃土(渣)运至铁铺镇徐洼村储砂场;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利用储砂场就地对主体工程弃土(渣)进行加工、销售等工作;砂石回收加工利用二次弃渣可经设备一次性清洗筛分完成,直接脱水压缩成土饼,由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对二次弃渣就地就近进行利用消纳。
三、砂石存储和销售
工程严格落实采储分离、政府统一处置的要求,清淤产生的弃土(渣)全部运送到储砂场堆放,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经营管理,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弃土开挖并运至储砂场,县国有投资平台公司负责弃土河砂筛分、销售工作。罗山县水利局负责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对砂石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销售收入纳入县财政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砂石运储资料和档案管理
1、监管单据
现场监管人员认真做好《信阳市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和《信阳市河道砂石采运管理日报表》填报工作。
2、问题处理及整改报告
(1)现场监管队员认真做好清淤现场及运输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章和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并根据责任归属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有关单位要书面回复,形成针对所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2)对违规的机械一次进行限期整改并记录在案,二次依法行政处罚,三次清退出施工场地并追究相关责任。
(3)监管方、施工企业及运输企业对问题的处理要依法及时完结。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