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全县公开遴选21个,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6月23日-7月2日(双休日继续申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储备申报系统,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金额测算,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罗山县农业农村局:0376-22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