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依法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自2019年以来,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得分:3分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目前,罗山县环境保护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实现“应进必进”。
得分:3分
3、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局已取消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得分:3分
4、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我局编制并对外公布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得分:3分
5、严格落实预算法
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我局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严格按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资金。
得分:3分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失信约束机制,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得分:3分
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我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已清理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履行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的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一关了之”“一罚了之”“一禁了之”等随意决策,任性执法行为。
得分:3分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我局严控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不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炼、准确无误。
得分:3分
9、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得分:3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0、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已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我局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得分:3分
11、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我局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已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得分:3分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12、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
我局已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并全面执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得分:3分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
得分:3分
14、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我局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得分:3分
15、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
得分:3分
16、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已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规范涉企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监督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群众举报的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受到追究。
得分:3分
1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已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不存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得分:3分
五、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
18、落实各项制度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创建周期内年度工作100%按时按要求完成。
得分:3分
19、转变执法理念
已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知识能全面、正确理解把握。
得分:3分
20、改进执法方式
已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我局及时开展行政调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公布宣传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积极实施防控措施,帮助行政相对人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得分:3分
21、创新服务方式
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我局着力实现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流程快捷化。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能够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依法解决企业、群众实际困难:对行政许可延续和变更等有时限要求的适当延期,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引导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得分:3分
22、提升执法效果
既注重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又注重指导、协调、帮助和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得分:3分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2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得分:2分
24、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
我局建立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
得分:2分
2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我局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得分:2分
七、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26、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局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得分:2分
27、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我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得分:2分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28、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我局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得分:2分
2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得分:2分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30、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我局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
得分:2分
31、强化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我局每季度领导班子至少安排1次学习,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全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期。
得分:2分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3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制订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计划,我局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
得分:2分
33、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机构作用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罗山县环境保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得分:2分
34、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优异。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得分:2分
总计得分:90分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