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没有取得健康证明上岗行为;非法行医行为;虚假医疗广告行为;超级能服务行为;医疗废物乱堆乱放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超越法定权限行为;吃、拿、卡、要行为;执法风纪不整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向罗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提供违法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违法事实等情况,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
三、举报受理、登记、转办
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稽查人员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内容包括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违法单位名称、地址,违法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违法事实等情况。并及时报主管所长签批后,转交有关科室办理。举报受理科室:罗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举报电话:0376-2159213;单位地址:罗山县宝城街道办事处行政中路188号。
四、调查处理及信息反馈
接到转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有关科室,应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束后应将调查结果,上报分管所长及监督稽查科,稽查科应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五、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线索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有权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提起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都需要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主体以及投诉举报的事实和理由。我委将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投诉电话:2172559,地址:罗山县行政中路373号。
罗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