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结合铁铺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基本原则,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改善执法服务,保障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铁铺镇人民政府镇长魏巍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铁铺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我镇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结合省、市、县下发的73项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镇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铁铺镇实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4.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镇执法大队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5.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或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由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负责。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镇执法大队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及时将执法证据、材料归档建卷。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镇执法大队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和工作要求,制定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镇政府要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建设,镇执法大队要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积极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镇执法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并报镇政府备案,镇政府要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作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党政办、取得律师资格证的公职人员与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审核机构。在具体承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还要吸收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2.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于重大执法决定,要明确审核内容,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铁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