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基层执法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经济良性发展,依据《罗山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按照《罗山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依据《罗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年初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和其他行政相对人(组织)。
三、检查内容
2022年参与部门联合抽查的县直17个部门,检查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罗山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文件执行,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一。
四、实施检查
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分组原则上每组不得少于2人,组长一般由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发起部门执法人员担任。
检查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果检查事项不宜提前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节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合格、不合格。请对照表格要求,将对应检查结果的代号填入相应位置。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各级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有效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畅通信息梁道。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罗山县烟草专卖局 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