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罗山县交通运输局配置建设的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自2023年3月16日起在以下路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系统功能简介:
利用设置在公路重要路段的自动称重和图像摄录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重、轴数、车辆图像及视频等信息的行为,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1、G312线田堰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K864+700M),双向4车道。
2、S218线十里塘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K389+950M),双向4车道。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处罚机关:罗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2178018
处罚地点:罗山县行政大道26号(交通执法案件处理中心)
罗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