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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25〕12号
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  来源 : 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 高源  浏览次数 : 45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7日

 

 

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按照《河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罗山县现有农业人口64万人,16万户,耕地面积128.7万亩,户均耕地面积8.04亩。主要以小麦和水稻两大作物为主。2024年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44.8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约100万亩,总产12亿斤;小麦种植面积42.6万亩,总产2.3亿斤。粮食总产14.5亿斤,是全国产粮大县。

随着农业劳动力不断流出,老龄化问题加剧。土地细碎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等现象存在。近年来,罗山县始终把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建立现代农事服务架构体系,建设农事服务“一张网”,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实现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县已注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00多家,其中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00多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1家,家庭农场2000多家。全县共流转土地72.6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56.64%。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4.24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1.06%。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环节生产托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小农户(根据我县实际,确定80亩及以上的为规模户,80亩以下的为小农户)以集中连片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带动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绩效目标任务面积通过“综合托管系数”对三个环节服务面积加权平均得出,为81375亩(775万元/100×105%)。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区域和资金

1.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3月-11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2.实施区域。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重点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

3.实施资金。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不超过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775万元。

(二)支持农作物环节、面积和标准

支持对水稻生产过程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工厂化育秧、机插秧和机械收割三个环节,需完成服务面积301389亩次以上。

承接项目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1.依法注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2.承接项目实施的社会服务主体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优先支持省级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拥有与其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场地及其他基础条件;4.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组织机构完善,具有内部定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5.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必须有北斗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乡镇(街道)、村的监管,并且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所需要条件。

服务应达到的效果和技术标准:通过对项目区水稻生产过程的耕、种、防、收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提高粮食作物生产规模化服务率10个百分点。1.工厂化育秧要求。叶龄约3叶左右,秧高12cm左右,外观基茎粗扁,叶挺色绿,秧苗整齐、个体间差异小、无病虫害、无枯叶、无杂草,适合机械插秧的标准壮苗;2.水稻机插秧要求。秧苗插植均匀度应大于等于85%、插秧深度2cm左右、伤秧率不高于4%、漏插率不高于5%、翻倒率不高于4%、漂秧率不高于3%;3.收割要求。使用秸秆粉碎装置收割机作业,做到秸秆粉碎均匀抛撒还田,机留茬高度≤15cm,秸秆切碎长度≤10cm,收割损失率≤3%。

(三)补助标准

对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生产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服务规模种植户的补助资金占比不高于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

为保障政策补助不影响服务价格形成,干扰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以我县近三年水稻种植相应环节的市场服务价格为参考依据,水稻工厂化育秧作业服务费105-120元/亩,机插秧作业服务费65-80元/亩,收割作业服务费65-85元/亩。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的标准要求,确定各环节作业服务补助小农户标准为:水稻工厂化育秧不高于31.5元/亩,机插秧不高于19.5元/亩,机械收割不高于19.5元/亩,三环节合计不高于70.5元/亩。规模种植户补助标准为小农户补助标准的90%。项目实施作业财政支持价格最终以招标采购价格为准。

(四)补助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根据服务组织实际完成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将项目资金的80%用于降低农户服务费用,服务组织享受20%的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录用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招投标经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承接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

(二)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本着双方自愿、公平公正原则,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等。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作用,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

(三)提供作业服务。按照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四)督导检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适时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公司进行项目验收。

1.验收核实:服务组织要完善服务档案资料。项目覆盖村须对服务作业量、服务效果等进行初审确认,并进行公示,再由各乡镇(街道)将汇总情况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公司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材料:①验收申请报告、服务情况汇总表;②服务作业量确认单;③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④公示照片;⑤机插秧、收割必须带有北斗监测终端设备,上传到“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监测数据作为作业面积的佐证依据。(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一份自备、一份交县农业农村局、一份交县财政局)

(五)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相应证明材料,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并及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组成的罗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协同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种植业管理与农业机械化股、农村经济指导股、科教与市场信息化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技术服务组,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县政府将安排必要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实施期间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和入户指导服务、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和完善政策措施等,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开展培训,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四)严格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不得用于列支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培训经费等;不得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不得用于购买、发放有机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和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等;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五)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各乡镇(街道)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巡回检查,做好村级公示,并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及时上传实施方案、实施主体、服务合同、监测数据、作业照片、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验收报告等。

对违规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服务组织出现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附件1: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doc

附件3: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承诺书.doc

附件4: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doc

附件5: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doc

附件6: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公示表.doc

附件7:罗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doc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罗山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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