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文件制定依据《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育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信发〔2020〕9号)。文件中:四、深化改革,努力提升教育保障能力。“27.设立‘市长基础教育质量奖’。奖金数额为每年300万元-500万元,对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成绩突出、进步幅度大、社会反响好、在全省全市起引领作用的学校和教师进行奖励。县(区)也应建立健全奖励机制,设立相应奖励,全力提高教育质量。”
二、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文件2020年8月开始由罗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教学研究室等相关同志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0年8月18日在县教体局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20余条意见。8月18日至21日由教体局办公室根据县政府办安排,专程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2条,采纳2条。
三、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9月7日,施行日期是2020年9月7日。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5日